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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组织工作安排意见
2020-05-11  

五月份组织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干部队伍、基层党建、人才队伍”工作为抓手,按照“两手抓、双胜利”的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常态化工作,妥善处理好重点和一般、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计划性和随机性的关系。不断提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中共黑龙江科技大学委员会院(处)级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暂行)》《黑龙江科技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暂行)》、《处级干部在职学习和培训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干部请销假规定》。

2.进一步完善处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020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适时开展处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做好准备。

3.做好有关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积极推进部分借调科级干部的调整聘任;对5月份退休的个别科级干部予以免职退休;完成有关科级干部的《任免表》填写工作。

4.做好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准备工作。制定《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并视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党委统筹部署,适时开展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

5.深入分析处级干部队伍有关情况。结合处级干部队伍各项数据和日常掌握情况,深入分析处级干部队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形成专门报告,为开展好处级干部聘任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努力理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

6.做好人才服务和调研工作。落实校领导、院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调整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名单。同时按照党委组织部20196月下发的《关于开展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各教学单位及时更新联系服务专家名单,督促及时开展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落实好《关于开展全省人才调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人才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不断完善学校人才信息库建设,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方式,做好人才工作调研。

7.做好2020年度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战线干部培训方案,统筹做好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等。积极推进2020年度干部网络教育培训龙江特色课程制作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PPT和视频制作。认真组织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集中培训及补学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督促学员及时完成学习。

8.推进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汇总综合、年度随机抽查、查核验证等后续工作准备。

9.继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审核“回头看”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适时重新启动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审核“回头看”工作,并通过组织学习、开展培训、签订保密协议等形式有序推进“回头看”工作。

10.推进机构编制相关工作。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推动学校工作出发,进一步梳理我校机构编制情况,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向学校提出合理性建议,向上级部门作有关请示,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11.做好定点驻村扶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支持指导力度,及时沟通驻村扶贫工作队明确学校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投入项目。

12.做好有关人员津贴调整工作。按照《科级及以下管理(含辅导员)岗位A类 人事代理人员岗位绩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期资格审查基础上,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确保5月份调整完毕。

13.做好处级干部战“疫”总结。各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要在前期梳理、总结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待学校明确开学时间后报送总结。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4. 推进党建“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试点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建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好并做好与基层党组织对接,设立“先进示范点”、“党员先锋岗”等,建立优秀党支部书记风采展示平台,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5.积极鼓励推荐党支部书记参加“全省高校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大赛”,深入谋划推进党支部整体升级。

16.继续做好专(兼)职组织员配备和党支部书记津贴设立的调研工作。

17.结合《黑龙江科技大学开学返校复课工作方案(试行)》,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做好第6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准备工作,具体见《关于举办第6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18.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党支部优化设置及上报党员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优化党支部设置工作。

19.协助省委教育工委做好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关系迁转工作。

20.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2020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复核结果,复核各基层单位党组织2019年度的发展党员材料,进一步规范我校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21.继续选树疫情防控一线典型人物和典型群体,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带动广大师生党员。

22.继续推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工作,推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

23.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4.深入系统学习党规党法。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学习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实施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在全校各院(处)级党组织书记中传达《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25.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情况报送、相关干部任免审批表报送、省管干部退休手续办结、学校在抗疫一线问责的干部情况排查、用于疫情防控党费和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党费的接收、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等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20511


附件: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2、《关于实施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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