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处)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下旬开始举办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培训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各院(处)级党组织入党启蒙教育,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各院(处)级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凡未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的入党积极分子不推荐参加本期培训。
二、名额分配
(一)各学院学员名额数按照本学院学生总数、学生党员比例、入党积极分子数综合考虑确定,学员分配名额详见附件,毕业年级不再推荐。
(二)教职工积极分子名额不限。由党校单独编班,集中授课,集中考核。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主要采取理论讲授、互动讨论、视频教学、学唱红歌、集中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史、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初步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为组织上入党特别是思想上入党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培训共计24学时。
四、考核结业
培训班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习期间,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学习结束后,将进行结业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考试占70%,平时占30%),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为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学员,凡成绩在75分以上者将获得《大学生党课》选修课的1.5学分,并计入学员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
(二)各院(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推荐参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按时讨论并确定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将不合格的积极分子调整出去。
(三)推荐及报名的相关要求:
1、各院(处)级党组织要严格推荐程序,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党委(党总支)审查等环节,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好培训学员。
2、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新版报名表要求呈报,名单可通过办公网传送至组织部。(报名表附件中下载)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3日16:00前,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88036072。
4、为便于学员管理,各学院需在学员中选定1人作为联系人,在报名表中标注。
5、有关课程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鸡西校区、嵩山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附件:党校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党校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院(处)级党组织名称 |
学员名额(人) |
1 |
矿业学院党委 |
85 |
2 |
环化学院党委 |
60 |
3 |
安全学院党委 |
30 |
4 |
电气学院党委 |
130 |
5 |
电信学院党委 |
70 |
6 |
机械学院党委 |
100 |
7 |
材料学院党委 |
55 |
8 |
建工学院党委 |
95 |
9 |
计算机学院党委 |
100 |
10 |
管理学院党委 |
150 |
11 |
经济学院党委 |
80 |
12 |
人文学院党委 |
70 |
13 |
国教学院党委 |
70 |
14 |
理学院党委 |
40 |
15 |
研究生学院党委 |
50 |
16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25 |
合计 |
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