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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7-11-01  

关于举办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处)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于201710月下旬开始举办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培训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各院(处)级党组织入党启蒙教育,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各院(处)级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凡未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的入党积极分子不推荐参加本期培训。

二、名额分配

(一)各学院学员名额数按照本学院学生总数、学生党员比例、入党积极分子数综合考虑确定,学员分配名额详见附件,毕业年级不再推荐。

(二)教职工积极分子名额不限。由党校单独编班,集中授课,集中考核。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主要采取理论讲授、互动讨论、视频教学、学唱红歌、集中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史、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初步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为组织上入党特别是思想上入党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培训共计24学时。

四、考核结业

培训班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习期间,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学习结束后,将进行结业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考试占70%,平时占30%),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为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学员,凡成绩在75分以上者将获得《大学生党课》选修课的1.5学分,并计入学员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

(二)各院(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推荐参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按时讨论并确定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将不合格的积极分子调整出去。

(三)推荐及报名的相关要求:

1、各院(处)级党组织要严格推荐程序,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党委(党总支)审查等环节,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好培训学员。

2、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新版报名表要求呈报,名单可通过办公网传送至组织部。(报名表附件中下载)

3报名截止日期:2017102316:00,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88036072

4、为便于学员管理,各学院需在学员中选定1人作为联系人,在报名表中标注。

5、有关课程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鸡西校区、嵩山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附件:党校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党委组织部

                             20171020

 

 

附件:

 

党校第6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处)级党组织名称  

学员名额(人)

1

矿业学院党委

85

2

环化学院党委

60

3

安全学院党委

30

4

电气学院党委

130

5

电信学院党委

70

6

机械学院党委

100

7

材料学院党委

55

8

建工学院党委

95

9

计算机学院党委

100

10

管理学院党委

150

11

经济学院党委

80

12

人文学院党委

70

13

国教学院党委

70

14

理学院党委

40

15

研究生学院党委

50

16

外国语学院党委

25

合计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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