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级党组织: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党史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中旬开始举办第7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培训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各院(处)级党组织入党启蒙教育,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各院(处)级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凡未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推荐参加本期培训。
二、名额分配
1、各学院学员名额数按照本学院学生总数、学生党员比例、入党积极分子数综合考虑确定,学员分配名额详见附表,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再推荐。
2、教职工积极分子名额不限。由党校单独编班,集中授课,集中考核。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重点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史、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等知识,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初步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为组织上入党特别是思想上入党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
培训主要采取理论讲授、视频教学、互动讨论、学唱红歌等多种形式。培训共计24学时。
四、考核结业
培训班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习期间,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学习结束后,将进行结业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考试占70%,平时占30%),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各院(处)级党组织要严格推荐程序,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党委(党总支)审查等环节,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好学员。
2、各院(处)级党组织要对进入党校培训的学员进行教育引导,参训学员要做到自觉遵守党校纪律,保证出勤,杜绝随意退学、缺课、缺勤,对于以上情况多发的单位,下期党校培训推荐名额在基数上予以减少。
3、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报送,名单可通过办公网传送至组织部。
4、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21日15:00前,联系人:谷春辉,联系电话:88036879。
5、为便于学员管理,各学院需在学员中选定1人作为联系人,在报名表中标注。
6、有关课程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 党委党校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