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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处)级单位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全体参训学员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知识,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等。

四、培训形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分党校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重点学习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并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课程。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党委党校组织实施,11月中旬完成。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重点学习党史、《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纪律等。

预备党员培训班由分党校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2学时,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五、培训考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考核方式。考试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在指定时间地点以闭卷的形式完成。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具体组织方式与党委党校联系。

(二)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试由党委党校牵头组织实施。

(三)培训审核工作。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计划经党委党校审核后,方可开展进行培训,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在培训启动前,要及时将培训通知(含课程安排)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党校,邮箱:zzb88036071@126.com

六、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各分党校要把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组织部将对分党校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实效。各分党校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阶段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精心设计学习形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选配授课教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考试等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各分党校请将《第7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表》(附1)和《27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考核表》(附件2)电子版于培训结业后3日内发送至zzb88036071@126.com,纸质件送至组织部办公室(办公楼5楼5007室)同时领取结业证书。

                                                            


附件【附件1:第7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27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考核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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