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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2021-09-05 部门职能1 

部门工作职责

 

1.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经常性地调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2.按照《党章》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做好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落实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检查、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做好处级干部的培养、选任、调配、考核、交流、管理、监督工作以及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做好校、院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5.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加强干部档案和知识分子人才库管理;做好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等的教育培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党建经费审批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8.负责外调的接待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配合纪委做好严肃党纪、端正党风的工作,负责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困难党员帮扶工作。

9.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负责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11.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