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活动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好人”线索挖掘和收集整理
认真做好本支部好人好事线索挖掘和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把关,准确及时推荐好人好事。
2.开展“好人”宣传报道
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好人”事迹择优在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展示,并统一推荐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参加评选。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请各支部于1月20日前完成候选人报送,名额不限(“龙江好人”推荐以季度为周期,4月21日、7月21日、10月21日前分别完成第二、三、四季度候选人报送)
2.报送材料
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包括“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事迹材料,标准寸照1张,生活照3-5张,文件夹名称为“类别+单位+姓名”。发至机关党委邮箱hljkjdxjgdw@163.com,联系人:谷春辉,联系电话:88036879。
(2)附件2中附本地媒体宣传报道链接,须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或市级文明网(含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宣传报道过至少一次。
附件:
1.“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申报表
2.“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汇总表
3.申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模板
机关党委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