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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2021-01-17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活动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好人”线索挖掘和收集整理

认真做好本支部好人好事线索挖掘和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把关,准确及时推荐好人好事。

2.开展“好人”宣传报道

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好人”事迹择优在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展示,并统一推荐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参加评选。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请各支部于1月20日前完成候选人报送,名额不限“龙江好人”推荐以季度为周期,4月21日、7月21日、10月21日前分别完成第二、三、四季度候选人报送

2.报送材料

  1. 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包括“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事迹材料,标准寸照1张,生活照3-5张,文件夹名称为“类别+单位+姓名”。发至机关党委邮箱hljkjdxjgdw@163.com,联系人:谷春辉,联系电话:88036879。

    2)附件2中附本地媒体宣传报道链接,须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或市级文明网(含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宣传报道过至少一次。

     

    附件:

    1.“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申报表

    2.“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汇总表

    3.申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模板

     

     

     

     

    机关党委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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