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2021年2月21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1020名,给我校分配推荐名额为150名。具体各地岗位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日)。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9.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10.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分的推荐名额,由学院负责组织报名、审核和推荐工作。
(1)广泛动员和组织报名(2月19日—2月22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把有关选调生的政策、报名条件、选拔程序等宣讲好,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学生有关证明材料(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参见附件6。
(2)资格初审和组织公示(2月22日—2月23日)
学生报名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本通知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初审合格人员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将本单位推荐意见及推荐理由填写在《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内,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3)学院报送拟推荐人选材料(2月24日)
各学院请于2月24日10:00前将初审合格的《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均需报电子版,纸质版需报一式二份)、学生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等材料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对,确保《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和《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相关信息一致。
(4)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名单(2月24日—2月28日)
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学院推荐情况,并对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将按照选调生招录办公室分配推荐名额,择优确定等额推荐人选名单。经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我校推荐人选报名推荐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省委组织部。
(5)推荐人选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3月3日17:30前由推荐人选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阅读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黑龙江省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其中,上传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
各学院于3月5日12:00前将报名系统导出的《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和《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和推荐表均需报电子版,纸质版需报一式二份)报至党委组织部。
2.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3月8日—3月15日)
3月8日,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3月9日17:30前,我校已确定的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于3月11日12:00前将修改后的《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均需报电子版,纸质版需报一式两份)汇总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报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合格的备用人选选报岗位。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笔试、面谈、组织考察和体检、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及选调生管理和使用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5。
五、其它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有关要求,将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2.精心组织。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加入2021年选调生微信工作群(见附件7),做好宣传和指导报名工作,毕业生已经毕业不在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一名毕业生。
3.严格把关。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行,严格审核毕业生报名资格及《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信息,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杜绝麻痹大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1.黑龙江2021年选调生招录计划安排
2.学生有关证明材料
3.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4.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5.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6.推荐表和汇总表填写要求
7.2021年选调生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