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学院党委初审、公示,学校资格审查,报上级同意,现将244名推荐报名人员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党委组织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836024355。
电子邮箱:zzb88036072@126.com。
附件:我校确定推荐黑龙江省选调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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