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联系强党建,以联系促发展”的原则,机关各党支部要主动与至少1个学院党支部联系(每年可更换联系的支部),促进机关部门与学院的工作联动,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深化联系党支部之间的相互合作与进步,形成党支部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党建新格局。
第三条 开展政策宣讲。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自身优势,深入联系党支部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讲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模范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四条 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了解联系党支部对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发挥作用等情况,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 加强工作互助。紧密结合联系党支部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
第六条 丰富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采取联合开展集中学习、联合过组织生活、联合开展党课教育等形式,定期交流借鉴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条 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联系支部所在学院、专业、教师、学生中,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走访慰问困难师生,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支部和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就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服务参考。
第八条 协调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干部共同研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能够帮助解决的,尽力给予解决;对于不能直接帮助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对于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千方百计为基层排忧解难。
第九条 各支部要在联系学院党支部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在互帮互助中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机关党委将通过查台账、看记录等方式,对联系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